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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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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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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江苏苏州太仓市上海东路5号华侨大厦1008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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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羁押的场所及意义

        发布时间:2022-03-02 11:30:39来源:太仓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xsls)

        网友:羁押的场所及意义

        律师: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

        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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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太仓刑事律师
        律师:李玉龙【江苏-苏州】
        执业机构: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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