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离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案件 离婚财产 离婚法规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成都离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不领离婚证协议离婚行吗?

      发布时间:2021-08-31 15:37:20来源:成都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cdlhls)

      网友:不领离婚证协议离婚行吗?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夫妻关系才解除。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私下协议离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办理离婚还是要通过正规的手续,到民政局办理登记,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有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离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lhls/index.php?id=28811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lhls/index.php?id=28811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 必须要有结婚证才能离婚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