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会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诉讼 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 刑事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成都会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请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请问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对象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

      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18 16:51:11来源:成都会见律师(https://www.00086.net/cdhjls)

      网友: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不满14岁的人;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的程序非常的简单,但对于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来讲,关键是要证明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申请国家赔偿也并不像公民想的那样直接起诉的,如果证据充分,赔偿义务机关会直接予以赔偿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会见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会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hjls/index.php?id=29266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hjls/index.php?id=29266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国家赔偿对刑事赔偿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会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会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