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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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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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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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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成后,可以不进行物权登记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2 10:28:45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attywdcom)

        房屋建成后,可以不进行物权登记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情景案例]

        2018年5月,某村民委员会给曾某分配了一块 100 平方米的宅基地。2021年1月10 日,曾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一幢三层高的房屋。房屋建成后,由于时间忙,曾某一直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请问:曾某可以不办理物权登记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由此可见,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物权的,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其进行登记,即不登记也发生取得物权的效力。

        本案中,曾某的房屋如果符合建设规划的要求并获得了批准,在房屋建成后就取得物权,其可以不办理物权登记。但需要说明的是,曾某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处分房屋,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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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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