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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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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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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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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发布时间:2023-05-31 09:48:24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attywdcom)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离婚冷静期已经通过,但还没有开始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满30天以后的30天内需双方到场申请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到,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即协议离婚失败。

        二、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法律意义?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事情。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等问题是每一对决定离婚的夫妻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此,冷静期的设置也给每对即将离婚的夫妻预留了更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即使冷静期已过,双方经过慎重思考之后仍然决定离婚,但这时的他们是经过慎重思考作出的最终决定。此时,冷静期的规定也就从中体现出要求夫妻双方对结束双方婚姻的慎重与冷静。

        三、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冷静期从大体程度上来看还是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稳定的,不过,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也不是绝对不允许双方协议离婚了,不过是给了30天的时间,让双方当事人谨慎考虑清楚离婚的决定,毕竟离婚所涉及到的问题还比较多。类似于抚养权、债务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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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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