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遗嘱中有被修改过,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1-12-08 11:43:37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attywdcom)

        网友:遗嘱中有被修改过,还有效吗?

        律师:一、遗嘱中有修改还有效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的撤销或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关于推定撤销或变更遗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继承法》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遗嘱被撤销或变更了。当然,最后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后所立遗嘱不合法,则要对以前所立遗嘱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其中有公证遗嘱,应依最后的公证遗嘱处理遗产;如无公证遗嘱,则应依其中时间最后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处理遗产。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公民作出的遗嘱其实是可以修改的,但这并不是只可以在原来遗嘱的基础上修改,而是重新写一份新的遗嘱,这样通常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合法的遗嘱公证情况,在遗嘱有效的情况来才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attywdcom/index.php?id=15379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attywdcom/index.php?id=15379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立遗嘱作公证需怎么收费?
      • 请问自书遗嘱有涂改是否有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