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2-07-12 08:23:01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attywdcom)

              网友: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房产吗?

        律师: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

        有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法定继承对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老人在生前会写遗嘱,将自己的房产及其它财产做出安排。如果是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产给孙子的,等爷爷去世后就应当这样办理。当然,爷爷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样孙子一般拿不到房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attywdcom/index.php?id=10838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attywdcom/index.php?id=10838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一开始放弃遗产继承权以后还能继承吗?
      • 遗嘱的标准范本应该如何书写?附范文: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