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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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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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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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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13 10:18:53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attywdcom)

          网友: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律师: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法。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商?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商?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法。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法。商?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法。

        有关财产继承权的相关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是以上这些,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财产继承权的认定条件上,必须由合法的继承人来对相关情况进行继承处理,否则可以导致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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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婚姻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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