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19-11-15 浏览量:34
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仍然经常发生。那么,哪些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规则有什么处罚?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仍然经常发生。那么,哪些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规则有什么处罚?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哪些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
一、超速行驶
限速路段是根据道路设计、车流量和事故多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一般设置在市区道路通行环境较好、弯道或事故多发路段,且限速的两端公路边都设立了明显的限速标志和前方测速标志,当您驾车经过发现有限速标志路段时,就要控制好车速,按规定速度行驶,否则的话,您就可能会因超速而被抓拍。
怎么处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100元,记3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罚款2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100%以下罚款5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罚款1000元记6分。
二、违规变道
目前,有信号灯的路口基本上划分有直行车道、左转弯车道和右转弯车道。车辆进入划分的车道后,就不允许变更车道了。万一开错车道了,也不能随意变更或在路内转弯,需按导向车道要求向前行驶,在允许掉头路口再调整。
怎么处罚: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三、闯红灯
驾驶员闯红灯的原因主要有思想不集中、犹豫不决、心中存有侥幸加速或强行通过而闯红灯。另外,一些人认为黄灯亮时还可以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止线的禁止通行。
怎么处罚: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四、逆向行驶
从被拍的违法记录中发现,逆向行驶被抓拍的基本上是在等候信号灯或刚开始放行,有些心急的驾驶员没等前方车辆起步,就直接压在中心线上或越过中心双实线,驶上左侧对向车道超车;有的驾驶人左转弯时没有紧靠路口的中心点转弯,而是越过停止线后直接转弯,导致在进入路口时驶上中心线的左侧车道而被抓拍。还有的驾驶人为图方便,直接从非机动车道上或机动车道边逆向行驶,导致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容易引起交通秩序混乱。
怎么处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2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记2分。
五、违章泊车
如果在主城区内乱停乱放车辆,特别是在路口、人行横道线等路段停车,“电子眼”随时会抓拍到你的违章行为。因此,驾驶员驾车外出时应充分考虑停车问题,宁愿多走几步路,也要将车停在允许停车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上,千万不要侥幸。
怎么处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元;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行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规则有什么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兼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交通警察当场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五种。
(一)警告。警告是行政主体对某些有轻微违法的行为人的一种训诫,也叫申诫罚,在所有的行政处罚种类中,它是最轻的一种处罚措施。警告处罚的适用对象是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初犯或偶犯者,并且是情节比较轻微,后果较小的行为。警告处罚的形式多为口头进行,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二)罚款。罚款也叫财产罚,其特点是对违法行为人在经济上给予制裁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罚款不影响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活动,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手段。罚款不仅对公民个人适用,对法人也同样适用。罚款应开具罚款收据,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罚款收据不是报销凭证,被处罚人的单位不得予以报销。
(三)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取消违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资格的处罚方式。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强制性处罚,是一种能力罚。在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中,它的制裁严厉程度一般比罚款来得重,实质是暂停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权利。这一处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与其他处罚合并适用。
(四)吊销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停止其驾驶资格,两年之内不准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方式。吊销驾驶证也是一种能力罚。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处理之时起24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处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处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五)拘留。拘留是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者实施短时间的、拘押于一定处所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手段。拘留属于自由罚或人身罚,也称治安拘留,指的是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处罚主体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违反交通规则的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很多,违反交通规则可能给我们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小编奉劝大家还是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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