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4-01-25 浏览量:52
祖父生前写了遗嘱,将死后其单位发放的抚恤金赠与我。祖父去世后,父亲与叔叔说抚恤金是给他们两个人的,是这样吗?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而抚恤金发生在公民死亡后,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补助费,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此,祖父在遗嘱中对抚恤金进行处分的条款是无效的。
就北京地区来说,抚恤金的发放对象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来确定,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没有前述三者的情况下,未满十八周岁的兄弟姐妹或者已满十八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死者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可作为发放对象。按照这一规定,祖父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原则上只能由祖父的两个儿子即父亲和叔叔领取。在司法实践中,也有部分判例将对死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孙子女作为发放对象,但发放的比例较小。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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