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19 浏览量:60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甲村小李与乙村小赖(女)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小李按照两村习俗准备好“三金”和 66,666 元去小赖家提亲,双方欣然举办了订婚宴。但 3 个月后,双方因琐事争吵,决定取消婚约。小李家觉得二人还没有结婚,小赖应返还提亲时接受的彩礼。小赖不知道小李家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她好奇:在什么情况下小李家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离婚,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双方离婚,且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由此可见,本案中小李可以要求小赖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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