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13 浏览量:56
离婚时,彩礼和嫁妆到底归谁所有?
[导语]
我国历来有婚嫁的时候男方家给付彩礼,女方家给付嫁妆的习俗,因为彩礼和嫁妆问题产生的争议也非常多,其中离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归属问题就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这节课我们来讲讲彩礼和嫁妆在离婚时到底归谁所有。
[律师观点]
彩礼和嫁妆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实践中各地的习俗是存在很大差异的,无论是彩礼和嫁妆的类型,还是给付方式、给付对象和给付时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在不同情况下,归属情况也会存在区别。先来说彩礼问题,如前面课程所讲,彩礼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实践中关于彩礼的归属,大多认为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即便在给付对象是女方父母的情况下,如果女方与父母之间关于彩礼问题发生争议,也大多支持彩礼给付的对象是女方,父母只是代为保管。但是这里要强调一个问题,实践中有很多人是在领证结婚后给付的财产,对于财产的性质也未明确为彩礼,实际上该财产是用于夫妻结婚后的生活的,这种情况下,男方家庭给付的财产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嫁妆问题,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女方父母给女方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给的嫁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按照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该司法解释已经废止,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生效之后发生的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应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父母明确约定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所以对于赠与房产的问题,需要考虑新旧法衔接,并且并非婚后给付的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女方家给付的嫁妆是有人身专属性的物品,比如戒指、项链、手镯、衣物等,即便发生在婚后,也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最后,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如果用于婚后消费或者与婚后的财产发生混同的,要求对方全额返还的都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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