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13 浏览量:59
哪些婚姻可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导语]
男女双方恋爱后最终走向婚姻,会去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建立婚姻
关系,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即便登记结婚了,在一些极个别的情况下婚姻是有可能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婚姻关系就没有建立。这节课我们就来讲讲什么情况下婚姻可能无效或者被撤销。
[律师观点]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婚姻关系,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在实务中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另外一种是有婚姻关系,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近亲结婚从遗传学角度讲,所生子女患遗传疾病的风险比较高,我们国家是禁止近亲结婚的。第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可撤销的婚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以另外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婚姻关系应当基于双方自愿,有任何一方是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都是可以撤销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外一方可以主张撤销婚姻。这里的重大疾病包含了原《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过去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是无效的,现在法律不再禁止这种情况结婚了,而是修改成了可撤销婚姻。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婚前告知另外一方,如果未告知,另外一方是可以主张撤销婚姻的。除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外,其他重大疾病的认定需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而定。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与普通的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双方自始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此前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涉及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参照同居关系处理,但要照顾无过错方。与此同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法律对于在无效和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予以保护的,并且通过法律手段对于过错方进行适当的经济惩罚。
【小提示)
恋爱结婚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双方自己,不要以胁迫的方式结婚,其次要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看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况,比如重婚、来到法定婚龄、有近亲关系。另外,如果身患重大疾病,一定要如实告知另外一方,不要有侥幸心理并且缺乏基本的诚信,隐瞒事实,欺骗他人结婚。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并且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