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1-06-28 浏览量:51816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交通事故规定几日内处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几日内提出责任认定书有法律问题?厦门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律师: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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