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1-07-08 浏览量:14863
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的伤残鉴定是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之内开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需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伤情鉴定机构做鉴定,如果伤情已经非常严重,但是不能进行伤残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网友: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律师: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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