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2-06-09 浏览量:1505
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一样,作用不一样,产生的方法不一样,交付时间不同,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有区别,比如违约金的话,在确实违约了的情况下才要付违约金,但定金一般是签合同的时候就交付了定金。
网友: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要点有哪些?
律师:一、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二、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过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交定金,可是明确规定只要违约就得付违约金,意思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的,就可以不交定金,但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代表违约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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