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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手机:13774224102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邮箱:jiayueangel@126.com

        Q Q: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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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发布时间:2021-07-15 17:48:36来源:杭州知识产权律师|杭州专利侵权赔偿律师|杭州商标侵权诉讼(https://www.00086.net/985970com)

        网友:请问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律师: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其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二)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因果关系。只有当侵犯著作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四)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当侵犯著作权人预见自己的侵权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著作权权益时,仍希望或放任自己侵权行为的发生,则其主观存在过错。

        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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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杭州知识产权律师|杭州专利侵权赔偿律师|杭州商标侵权诉讼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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