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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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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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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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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网上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2-28 15:38:40来源:上海专利律师|上海著作权纠纷律师|上海专利FTO分析报告(https://www.00086.net/972290com)

        一、商标网上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1、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

        2、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的文字组成,还故意将其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以高价卖给该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竞争对手。

        3、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行为人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图像用于自己的网页,或将他人商标的图形设计成自己网页的图形,或者在网络链接中,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作为链接标志。

        二、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侵权会有经济上的赔偿,具体赔偿多少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的,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不过情节不严重的,建议双方私下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不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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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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