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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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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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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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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发布时间:2025-04-14 09:14:41来源:上海专利律师|上海著作权纠纷律师|上海专利FTO分析报告(https://www.00086.net/972290com)

        一、代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具体包含的罪名是非常多的,比如侵犯别人的注册商标,侵犯别人的专利权,或者出卖公司的商业秘密,这些都属于侵犯知识产权。一般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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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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