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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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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09:53:12来源: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上海商业秘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938920com)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继承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股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日常生活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因医疗机构或者人员过错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或者死亡;再比如,个人肖像未经同意被用作商业用途;等等。对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此外,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产品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侵权纠纷等侵权纠纷有特殊规定的,适用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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