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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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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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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2-21 14:06:59来源: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上海商业秘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938920com)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有哪些?

        (1)制定内部的保密规章制度,比如订立企业内部对资料、文件、图纸的管理方法以及职工守则;

        (2)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如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调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走时将资料、图纸等交还等;

        (3)加强对某些特殊领域的管理工作。如对涉及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部门、车间、资料室,严格限定人员出入、加强内室保密措施、禁止参观等。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三)各类产品的模具、量具及其相关图纸、文件资料、物品。

        (四)各类产品(包括部件)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各种数据、过程、结果。

        (五)与公司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资料、数据、信息。

        (六)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因有哪些?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为获一已之利,采取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时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有效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而且可以通过责令停止、罚款等行政手段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它不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理念。它可以使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和巩固良好的市场秩序。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但是,国家的法律制度中是明确规定了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要承担行政、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除了立法,公司内部也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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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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