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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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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11:25:21来源:上海危险驾驶罪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离婚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926810com)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可以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我协议无效的除外。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提出导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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