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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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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4:56:05来源: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案情简介
马老太夫妇共养育三个子女,长子老吴,次子小吴,女儿阿君(已出嫁)
马老太丈夫病故后,马老太按原约定,一直居住在长子老吴处,自己的房子则由次子小吴居住:近年来,马老太体弱多病,照料难度增大,老吴提出母亲的晚年蘸养阿题及父亲的房产继承问题尚未明确,要求重新明确相关事项,而小吴认为应该继续依照原约定来处理,为此,兄弟俩起了争执,老吴拒绝继续一个人赡养母亲,小吴也表示不会接母亲来家里养老。此纠纷虽经村调委会多次协调、但都没有结果。马老太的女儿阿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使母亲马老太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阿君于2022年某日上午来到枫桥镇老杨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老杨调解中心接到马老太女儿阿君的申请后,及时受理,并在听取阿君的情况介绍后,立即预约各方当事人于3日后到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为使调解更有效果,达到止纷息诉的目的,调解员采用了联动联调的方式。由村干部、村警、枫桥镇孝德文化协会会长等组成了调解团队,采用背靠背的方法,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疏导。
其间,调解团队就马老太的养老问题反复征求兄弟两人的意见,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母亲历年的赡养费要算清;(2)母亲失法生活自理能力后的居住、就医、护理问题需要落实;(3)父亲名下的房产线素同题需婴明确。在与调解员交流时,哥哥老吴提出:父亲名下的房产委兄然华维承;十余年来母亲居住在老吴家的花销清算后各半承担;母亲现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兄弟俩要轮流照顾;母亲生病佳院护理费及医药费也要兄弟各半承担四解员将老吴的诉求照实反锁给弟弟小吴,然后征求小吴的意见。小吴认为之言日亲在自己家也生活了好几年,所以赡养费不做一一清算。父亲名下房产的维权他可以放弃,房屋归哥哥老吴所有,母亲的医保卡、退休金、抚、存教也全部由老吴支配,使用,但从此母亲的居住、就医、护理及后事均由哥哥老吴承相。在调解团队耐心疏导、规劝下,兄弟俩基本达成调解共识,但对老母亲生病住院费用承担问题还存在争议。调解员再次用亲情,孝道这些中华优秀传统伦理道德对兄弟俩进行规劝,要求双方各自做出让步,一起承担母亲住院期同陪护及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
考虑到问题的解决要以老人安居为前提,调解团队提出综合建议,兄弟双方经自医协商,达成如下共识:(1)母亲马老太由大儿子老吴养,母亲生病住院5天内由老吴陪护,住院5天以上由兄弟俩轮流陪护。除医保报销外每次住院医药费5000元内由老吴承担,超过5000元则由兄弟俩各半承担(2)母亲马老大的医保卡、退休金、抚金、存款等由大儿子老吴支配、使用。(3)父亲名下的房产全部归大儿子老吴继承,次子小吴、女儿阿君自医故弃继承权。(4)签订本协议后兄弟姐妹间对母亲赡养的各类费用互不追算,之前所签订的分家协议自动作废,以本协议为准。
最终兄弟姐妹三人签订调解协议,争议多时的家庭赡养纠纷就地化解,老人也达成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的愿望。
案例点评
农村赡养纠纷和其他婚姻家庭纠纷类似,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依靠各种社会力量,如村委会、调解委员会、司法部门、民政部门、妇联等,推动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老年人的赡养纠纷及时得到解决。赡养纠纷经常是由其他家庭矛盾日积月累导致的,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在调解时,要找准问题核心,集中力量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化解养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调解赡养纠纷时要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除了让当事人知法懂法,明白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义务外,更重要的是从道德角度让当事人明白孝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财产继承问规越来越复杂,很多家庭因此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家庭的本质是亲情,而不是财产。在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时,要尽可能避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在这个案例中,调解员的调解方案非常值得借鉴。让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适当多分财产的方案,不仅解决了争议,还维护了家庭亲情,同时也能够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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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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