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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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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8 10:10:00来源: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情景案例]

          2021年6月10日晚上10点,梁某在下班路上看到邻居郑某正在追小偷,郑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为帮郑某取回财物,梁某于是追赶小偷。梁某很快追上小偷,但在取回财物过程中被小偷刺了一刀,手不断流血。小偷伤人后由于害怕,将郑某的手袋掉在地上。梁某受伤共花医疗费 6000 元,但小偷没有被警方抓获。

          请问:梁某可要求郑某赔偿医疗费用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雪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鲁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中梁某因保护郑某的财物而受伤,应由小偷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小偷没有被抓到,梁某请求补偿的,郑某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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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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