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婚姻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发布时间:2023-11-03 10:48:23来源: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梅南因老公安和对其进行家庭暴力而备受折磨,故想与安和离婚,但又害怕在提出离婚的想法后遭到安和变本加厉的殴打、辱骂村委会主任小魏告诉她,如果对此有顾虑,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反家庭暴力法》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做了专章规定,可见其在反家庭暴力过程中的重要性。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要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本案中梅南应向希望村所在县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其明确,依法保护好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精神,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要求。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以司法手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该意见明确了处理家庭暴力的原则,即坚持依法、及时、有效保护受害人原则,坚持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原则,坚持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县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index.php?id=43632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index.php?id=43632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贵阳房产遗嘱律师|贵阳继承房产律师|贵阳房产继承律师|贵阳财产继承律师|贵阳继承纠纷律师|贵阳专业离婚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