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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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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高空坠物管理处的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8 10:43:57来源:贵阳婚姻律师|贵阳离婚律师|贵阳遗产律师|贵阳婚姻律师|贵阳房产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308com)

        网友:请问高空坠物管理处的责任是什么?

        律师: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险。所以,天气恶劣并不是免责理由。但是,如果相关责任人尽到提醒的义务,比如,口头提醒、设置警示牌等,则可能会减轻相应责任。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1、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2、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3、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4、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综上所述,小区管理处负责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秩序、防范出现意外伤害。如果高空坠物导致居民受伤的,经过查证管理处负有责任,那么高空坠物管理处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要对受伤居民进行物质赔偿。但并不是所有情况管理处负责的,因为小区业主不服管理,乱扔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管理处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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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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