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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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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4:15:46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https://www.00086.net/082122com)
网友:请问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的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分子。
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为没有剥夺其人身自由,所以不存在假释问题;拘役刑期短,缺乏使用假释的实际意义。
举例:如张三被判处拘役2个月,执行至一个半月时被告知可假释,批准程序还没走完,刑期就满了,无假释的意义。再者,假释后若张三“不听话”还得回来接着执行拘役,张三自己肯定宁愿执行完最后半个月拘役,也不愿意被假释。
2.实质条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即: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3.刑期执行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
假释作为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不仅要求犯罪分子对社会确无危害性,还要求其已经实际执行一定期限的刑期方可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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