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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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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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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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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为什么打人轻伤二级检察院不批捕?

        发布时间:2023-05-23 13:58:05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https://www.00086.net/082122com)

               请问为什么打人轻伤二级检察院不批捕?

        一、为什么打人轻伤二级检察院不批捕

        因为不符合批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不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什么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不管是批捕还是逮捕都是由公安机关先递交申请到人民检察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检察院会批准逮捕,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检察院会驳回申请。在没有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进行批捕或者是逮捕,那么执法人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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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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