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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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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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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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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4-21 15:37:36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https://www.00086.net/082122com)

        网友: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

        (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30 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这一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

        (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

        (1)设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置赔偿委员会,赔偿委员会由 3 至 7 名审判人员组成。

        (2)管辖:刑事赔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则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

        (3)处理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为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刑事赔偿程序是需要我们来进行提交申请的,如果我们不提交申请是不能够有刑事赔偿的,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超过案件的诉讼期限,如果超过了案件的诉讼期限那么肯定是不予赔偿的。赔偿决定下来之后会有赔偿决定书,不满意可取上级部门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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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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