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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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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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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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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6 09:26:29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https://www.00086.net/082122com)

        网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

        律师: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我国法律上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非常严重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并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对犯罪分子作出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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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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