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纠纷 刑事案例 刑事法规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 律师信息

      •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纠纷

        应收票据审计的定义和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2-22 13:47:53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https://www.00086.net/082122com)

        网友:

        应收票据审计的定义和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条件。应收票据审计的定义和程序是什么?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人。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欢迎您的浏览!

        应收票据是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债权资产,其款项具有一定的保证,经持有人背书后可以提交银行贴现,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应收票据是在企业赊销业务中产生的,因此,对应收票据的审计也必须结合企业赊销业务一起进行。企业通过应收票据进行赊销时,一般要进行销货、收取票据、计息、贴现、收款等活动,在此过程中要涉及到一些凭证和账簿,这些都是应收票据审计的范围。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应收票据审计时,应检查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项目的数额是否与审定数相符,是否剔除了已贴现票据。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一般企业,其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报表下端补充资料的“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项目中加以反映;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公司,其会计报表附注通常应披露贴现或用作抵押的应收票据情况和原因说明,以及持有其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应收票据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收票据是否存在;

        ②确定应收票据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应收票据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应收票据是否有效,可否收回;

        ⑤确定应收票据年未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应收票据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复合加计正确,并核对其期末余额合计数与报表数、总帐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

        ②监盘库存票据

        ③必要时,抽取部分票据向出票人函证,证实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④检查有疑问的商业票据是否曾经更换或转期,或向出票人函询以确定其兑现能力。

        ⑤验明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是否均已正确入帐。

        ⑥对于已贴现的应收票据,审计人员应审查其贴现额与利息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适当。复核、统计已贴现以及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金额。

        ⑦验明应收票据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小木的数额是否与审定数相符,是否剔除了已贴现票据,是否将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报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地“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项目中加以反映。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文章来源: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2122com/index.php?id=16695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2122com/index.php?id=16695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是怎么规定的?
      • 请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经济案件律师哪家好|沈阳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沈阳刑事律师咨询|沈阳刑事律师电话|沈阳律师免费咨询|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沈阳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律师事电话号码|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沈阳刑事律师事务所电话|沈阳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