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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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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10:48:11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作出妥协认可的事实,能否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通过平等协商,依照自愿合法原则,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对一些事实不再争辩或者承认。这些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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