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酒驾醉驾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纠纷

        婚后双方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5 09:23:13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婚后双方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房产的分割根据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否明确有所不同。首先看当事人对出资的性质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依照约定。如果约定该出资是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那么出资就按照约定属于借款。如果没有对出资性质进行约定,但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出资只赠与子女一方,则该出资属于子女一方个人所有,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也属于子女一方所有,此时子女夫妻双方对房产实际是按份共有的关系,离婚时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如果当事人对出资的性质没有约定,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喝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43662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43662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我们要离婚了,我发现对方把我们婚后购买的房产卖掉了,我该怎么办?
      •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我们全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沈阳诈骗罪律师|沈阳盗窃罪律师|沈阳抢劫罪律师|沈阳贩卖毒品律师|沈阳取保候审律师|沈阳职务侵占律师|沈阳经济纠纷律师|沈阳赌博辩护律师|沈阳非法集资律师|沈阳敲诈勒索律师|沈阳故意杀人律师|沈阳贪污受贿律师|沈阳寻衅滋事律师|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