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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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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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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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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26 11:28:52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网友:请问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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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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