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酒驾醉驾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取保候审

        如果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11:37:08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网友:如果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律师: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原决定机关,由原决定机关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在收到原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具体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当事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解除取保候审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间届满需要变更强制措施,那么侦查机关就应该制定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交给犯罪嫌疑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9911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9911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取保候审期间算入服刑期间吗
      • 请问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沈阳诈骗罪律师|沈阳盗窃罪律师|沈阳抢劫罪律师|沈阳贩卖毒品律师|沈阳取保候审律师|沈阳职务侵占律师|沈阳经济纠纷律师|沈阳赌博辩护律师|沈阳非法集资律师|沈阳敲诈勒索律师|沈阳故意杀人律师|沈阳贪污受贿律师|沈阳寻衅滋事律师|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