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酒驾醉驾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4:41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一、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不是参照诈骗罪的金额来进行判决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合同诈骗如何处理

        首先合同诈骗罪数额,犯罪有起刑点,具体数额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各地标准。数额未达起刑点不能定罪只能通过民事程序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处理。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的处罚是会根据合同诈骗的金额来进行确定,对于合同诈骗虽说是诈骗罪的一种,但一般不会按诈骗罪的金额来认定,对于合同诈骗所涉及到的金额要大一些,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8161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8161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帮助的未遂与未遂的帮助犯规定是什么?
      • 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会被判刑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沈阳诈骗罪律师|沈阳盗窃罪律师|沈阳抢劫罪律师|沈阳贩卖毒品律师|沈阳取保候审律师|沈阳职务侵占律师|沈阳经济纠纷律师|沈阳赌博辩护律师|沈阳非法集资律师|沈阳敲诈勒索律师|沈阳故意杀人律师|沈阳贪污受贿律师|沈阳寻衅滋事律师|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