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酒驾醉驾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怎么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16 19:48:33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一、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怎么执行?

        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二、 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与拘役的适用对象相比,管制只限制但不剥夺人身自由, 而有期徒刑是罪行较重且需要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主要刑罚方式。

        三、 拘役可以保释吗?

        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取保候审并非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要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拘役是我国法律上常见的判决处理情况,但与取保候审的适用是不同,取保一般只适用于还没有进行司法判决时的强制措施,对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但涉及到具体的判决结果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7448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2112com/index.php?id=27448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取保候审后再次做笔录可以吗?
      • 经济案件260万取保候审可以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沈阳诈骗罪律师|沈阳盗窃罪律师|沈阳抢劫罪律师|沈阳贩卖毒品律师|沈阳取保候审律师|沈阳职务侵占律师|沈阳经济纠纷律师|沈阳赌博辩护律师|沈阳非法集资律师|沈阳敲诈勒索律师|沈阳故意杀人律师|沈阳贪污受贿律师|沈阳寻衅滋事律师|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