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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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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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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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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02-17 11:08:49来源:沈阳毒品律师|沈阳缓刑律师|沈阳减刑律师|沈阳醉驾律师(https://www.00086.net/082112com)

        网友:请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

        律师: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一个是收,一个是付,除了名字上的差异而外,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还有什么区别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欢迎您的浏览!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应收票据按照到期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

        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应收票据下设两个二级明细,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我们公司的三级明细是按票据号和到期日记账的.这样做基本上就是一张票据一张明细账,可以及时发现即将到期的票据。

        应收票据是一种资产,是您从其他公司取得的。尽管在转让承兑时都平了账,但性质是两样的。开给别人的承兑汇票才能作应付票据,因为是一种负债。

        定额发票上有盖发票专用章的也有盖财务专用章的,二者均可。但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只有发票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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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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