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债务纠纷 工程建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8 10:14:22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某教育局局长不履行职责,导致多名女童失学且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后上级部门经检查发现,该教育局局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六大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某教育局局长侵害了这些女童的受教育权,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分。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43634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43634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黔西南债务纠纷律师|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黔西南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律师|黔西南民间借贷律师|黔西南民间经济纠纷律师|黔西南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商务合同律师|黔西南行政诉讼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