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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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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发布时间:2021-08-02 16:51:05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网友:请问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律师:劳动法规定,自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不能视同未签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拿到劳动合同,该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当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后,如果拿不出劳动合同,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明自己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作证”、“服务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法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被辞退。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被辞退。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被辞退。

        4.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而劳动者不存在违法劳动法相关行为,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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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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