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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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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16:39:39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网友:行政案件再审时效
律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如果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不得申请再审,但可以就离婚案件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行政案件再审条件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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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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