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债务纠纷 工程建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27 16:55:31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网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

        律师: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案件当事人应了解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再审申请条件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书原件份数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总数再加一份提交;

        (二)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须列明所依据的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

        6、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7、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三)再审申请人除应提交符合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函原件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隶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经核对无误的清晰的复印件;

        4、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

        5、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

        6、支持再审申请事由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7、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8、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相关证据材料;

        9、再审申请人有新证据的,应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总数一致。

        (四)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并提供所有纸质文件的便携式格式文本(PDF文本),将上述两种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五)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补充或者改正。

        三、再审申请提出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

        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两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四、什么情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28999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28999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黔西南债务纠纷律师|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黔西南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律师|黔西南民间借贷律师|黔西南民间经济纠纷律师|黔西南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商务合同律师|黔西南行政诉讼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