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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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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诉讼时效分为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3-02-28 19:34:09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一、案件讼时效分为哪几种?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特别诉讼时效则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一般都适用特殊时效。并且 特殊时效可分短期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其中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包括哪些?

        1、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的特点包括:

        (1)适用范围广泛,它不是专对某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根据整个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共同性加以规定和适用的。

        (2)诉讼时效期间是统一的,并且相对于大多数特殊诉讼时效而言,时效期间是较长的。

        2、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它是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的主要特点包括:

        (1)适用范围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

        (2)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效力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凡是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均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并非统一的,而是针对具体民事活动的调整需要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3、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它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

        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间是20年。

        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4.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是,其他各种诉讼时效则可以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诉讼时效会根据案情的发展程度可能会中断或者是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以后,会从新计算新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可以是二十年,但是一般情况下,二十年取证特别难,很多证人或者是证物,也许都不存在了,建议早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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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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