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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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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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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22 13:47:17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网友:应收票据管理制度有哪些?

        律师: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具体到应收票据中来,如果没有一个有效实际的管理制度,那么应收票据所涉及的东西都会变的很混乱,甚至还会影响发展。究竟应收票据管理制度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 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 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 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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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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