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债务纠纷 工程建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10-27 10:48:07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如果非常的严重的,可以评定伤残级别,根据级别的不同,用人单位给予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员只要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那么就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职员受伤的等级不同,获得的赔偿金也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的。对于那些可以获得赔偿金,但是没有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也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16358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16358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烟台刑事律师讲解工伤期间被公司解雇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 烟台刑事律师讲解职员由于工伤死亡由谁赔偿?: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黔西南债务纠纷律师|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黔西南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律师|黔西南民间借贷律师|黔西南民间经济纠纷律师|黔西南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商务合同律师|黔西南行政诉讼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