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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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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24 09:56:30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哈尔滨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哈尔滨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哈尔滨工伤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治疗费 药费 住院费等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 第37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职员在受工伤之后,单位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虽然我国各地的工伤赔偿的标准大同小异,但是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异,并且不同技能的职员的薪资不同,故而可以获得的实际赔偿数额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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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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