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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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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5 17:27:43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
网友:请问通过短信签订借条,能做借条使用吗?
律师:借款双方距离较远的话,会通过短信方式确定借款,或直接以短信方式签订借条。因为一般借条书面订立,并且经双方签字确认,所以,有些人担心以短信方式签订借条,将无法作为一般的借条使用,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作用。
实践中,借款双方签订借条时,需具备以下几个内容:
1、要有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法定全名为身份证上注明的名字;
2、要有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要写明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时间,以及明确的借款期限;
4、要写明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写明借款的利息,并且要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如果未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则不必注意该事项;
6、要写明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以及明确的付款方式;
7、要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所以,根据一般的借条,得具备以上内容,否则的话极有可能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而以短信方式签订的借条,虽然可能欠缺以上的规范要件,但是法律上认可电子数据证据,所以只要短信借条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且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表示,那么就可以作为借条使用,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最后,在实际中以短信方式签订借条后,对方可能会拒绝承认借款,如果借款较多,并且已经到了还款期限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候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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