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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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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5 17:35:12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
网友:请问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
律师:高利贷在法律上的界定是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现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种类与年利率如下:
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6%;
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
③一至三年(含)6.15%;
④三至五年(含)6.4%;
⑤五年以上6.55%。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是高利贷,按照现行的银行中长期贷款年利率5.6%计算:
5.6% x 4倍 = 22.4%
所以年利率超过22.4%的就是高利贷,以内就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高利贷不还的真实后果有哪些?
高利贷不还的话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1、连累亲朋遭催债骚扰
有人认为,欠下的高利贷还不起,躲起来让催债人找不到就好了!这种做法对债务人来说,可能是可行的,但身边的亲朋好友就遭殃了。
住在光谷的田先生,近日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说自己的同学陈某欠了一笔高利贷,且逾期多天未还,如果想自己的正常生活不被打扰,应提醒陈某处理借款。当时,田先生以为是一条垃圾短信,就没太在意,没想到第二天就不断被电话骚扰。而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陈某近200名亲朋好友。
2、惹上牢狱之灾
嗜赌成性的赵某,找高利贷借了一万元,后因逾期还款,被贷款公司催债,四处找亲朋好友借钱无果,又不敢告诉家人,便头脑一热,开车干起来抢劫的事,最终被警方捉获。
3、妻离子散
家住嘉鱼的杨某,本来家庭和美,经济也不错,但由于染上了赌博,又欠下70万的高利贷,时常与妻子闹矛盾,最终与妻子离婚。
4、家徒四壁
家徒四壁。见过不少借高利贷的年轻人,为了偿还高利贷的债务,通常需要举全家之力偿还。那些贷款金额小的,还能及时止损,那些贷款金额大的,有些父母即使变卖掉房产,也不一定能偿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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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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