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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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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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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转让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1-08-26 14:30:12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

        网友:股份转让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律师:公司法虽然原则上规定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是要受到下列限制:

        1、对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3、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4、对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

        《公司法》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5、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6、对股票抵押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部分股权转让交易如果从直接转让变成间接转让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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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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