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纠纷 贷款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纠纷

        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

        发布时间:2025-04-21 09:24:26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

        一、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

        需要坐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详细的明确,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所以说,致1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责任的认定处理情况是怎样的?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中,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来认定事故的责任方,并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来处理,但由于驾驶人员的原因导致严重的后果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index.php?id=2735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index.php?id=2735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 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贵阳交通事故辩护律师|贵阳知名民事律师|贵阳金牌民事律师|贵阳高利贷律师|贵阳贷款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